有一个和我关系很要好的朋友,他的身价早就已经过亿了,他的公司也是我们江苏戴南的,做不锈钢棒材,不锈钢角钢,不锈钢扁钢,不锈钢六角棒等等。
几个月前的一天,我听到关于他的一些传言。我十分着急,立即打电话给他,确认事情是否是真的。在电话中,他没回答。他说他现在在外面办一点事,让我晚上去他家吃晚饭再说。
晚上6点,我到了他家。他老婆开的门,家中只有他家两口子和我之外,没有别的人。
他平时滴酒不沾,那天,叫他老婆拿出一瓶在家中存放了有十年的**酒。当晚的气氛很凝重,平时他老婆的话匣子一打开就很难停下来,那晚,很少听到她说话。我们边喝边谈。后来,后来我朋友说出了事情发生的来龙去脉。(以下是他自述)
在四川某城市,有我公司的一位大客户,姓孙。每月销售我公司不锈钢棒材等有五六十万元,而且回款情况也很好,是我公司的黄金客户。
不久前孙老板销售了一批我公司生产的不锈钢棒材给铁路施工方,随货附上了我公司的产品质保书。
时间过去了二十天左右,我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四川某单位的电话,问我**公司(朋友的公司)是不是你家公司的分公司。我没有直接回答,我问他有什么事吗?他告诉我说,他销售假冒产品。用劣质货不锈钢棒材冒充304不锈钢棒材。你可知道,我们这个工程是地区**工程。万幸的是这批货还没有使用。已经检测确定为假冒产品。我们已向上级举报,这一次你们要吃不了兜着走。
当时我一听,感到很不靠谱,立即打电话给姓孙的查问原委。姓孙的告诉我,施工方原计划向他购买4吨304不锈钢棒材。按照正常情况供货是没有问题的。就在姓孙的准备送货给铁路施工方的那一天,他的另一个客户着急上火的又拉走了一吨304不锈钢棒材。姓孙的以为再调一吨货补上就行了。不巧的是,这种**当时市场上都没有。铁路施工方的交货日期又到了,他的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出了这么一个馊主意。结果,出现了开头的一幕。
由于,我们管理上的疏忽,*报告跟货源不是*吻合。报告是我公司的,结果,人家施工方就说我们以次充好,坑害消费者。我们得付主要责任,姓孙的付次要责任。
经过多方面活动,我朋友最后罚款100万元,免于刑事处分,姓孙的罚款10万元,事情就这样了结了。
希望**业的朋友们引以为戒,不要为了区区的一吨不锈钢棒材遭来刑事责任。
本文原创:不锈钢棒材